温州刑事辩护找律师
13957705210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刑事动态
刑罚分类
管辖知识
经济犯罪案例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事审判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刑罚分类
管辖知识
经济犯罪案例
经济犯罪法规
死刑知识
强制执行
刑事审判
刑事证据
刑辩指南
刑事诉讼
刑事文书
犯罪类型
文章列表
二审法院对案件经审理后如何处理
2014年10月12日
温州刑事辩护找律师
http://www.wzxbzjls.com/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应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维持原判。对认定事实清楚和适用法律正确、刑事案件量刑适当的原审有罪判决和正确的原审无罪判决,应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直接改判。有两种情况:(1)原判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2)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通过第二审开庭审理,查明事实后直接改判。 3、发回重审。发回重审有两种情况,一是原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二是发现具有刑事诉讼法 第191条规定的违反诉讼程序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包括:(1)违反有关公开审判规定的;(2)违反回避制度的; (3)剥夺或限制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的。
文章来源:
温州刑事辩护找律师
律师:
林上乾
[温州]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手机网站
联系电话:13957705210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wzxbzjls.com/art/view.asp?id=799345773700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理应使合议庭有职有权
2.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和适用特殊情况假释的核
3.第二审人民法院如何处理上诉
4.审判阶段律师的办案程序
5.一场官司最多允许几级法院的审理才告终结?
我们保护您的隐私权,我们承诺:您所填的信息仅用于预约回访,不会用作其他用途
13957705210
官方微网站
电话:0577-88992299
Q Q:821569828
联系信箱:llsqlawyer@163.com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锦江路458号深蓝国际大厦8-9层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温州刑事辩护找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957705210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