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刑事辩护找律师
13957705210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审判
文章列表

法庭调查按什么顺序进行?

2016年8月27日  温州刑事辩护找律师   http://www.wzxbzjls.com/
法庭调查按什么顺序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法庭调查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证人出庭作证;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签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

文章来源: 温州刑事辩护找律师
律师: 林上乾 [温州]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57705210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wzxbzjls.com/art/view.asp?id=859313929243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理应使合议庭有职有权
  • 2.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和适用特殊情况假释的核
  • 3.第二审人民法院如何处理上诉
  • 4.审判阶段律师的办案程序
  • 5.一场官司最多允许几级法院的审理才告终结?
  • 13957705210
    官方微网站
    电话:0577-88992299
    Q Q:821569828
    联系信箱:llsqlawyer@163.com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锦江路458号深蓝国际大厦8-9层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