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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上半年督办186起危害食品安全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2017年5月29日  温州刑事辩护找律师   http://www.wzxbzjls.com/
最高检:上半年督办186起危害食品安全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2012-08-16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0 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全国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2012年上半年,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300件590余人,同比分别增加近280%和210%。 据了解,自2010年9月 两高 、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后,高检院又对全国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2011年至2012年期间分别下发《关于做好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相关案件具体工作的通知》、《关于积极参加严厉打击 地沟油 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的通知》、《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制售铬超标胶囊相关犯罪的通知》等。 今年6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提出了我国食品安全的阶段性目标: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积极贯彻落实该决定,7月13日,高检院又下发《关于进一步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检察机关切实加强对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统一领导,切实履行检察职责,加大办案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始终把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使严惩重处成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常态。 高检院公诉厅负责人介绍说,针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检察机关始终坚决贯彻 严打 刑事政策,高检院要求各地检察机关指定业务骨干优先办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尽快起诉,并对重大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实行挂牌督办。2012年上半年,高检院分两批督办了全国有重大影响的15起制售铬超标胶囊案件,分两批督办了全国186起危害食品安全和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 该负责人透露说,2012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共受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190余件630余人,同比分别增加460%多和680%多;受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410余件840余人,同比分别增加近190%和近210%。从起诉情况看,2012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对上述两个罪名提起公诉共计近300件590余人,同比分别增加近280%和210%, 起诉件数和人数大幅增加,显示2012年全国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此外,根据刑法的规定,还有不少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是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起诉的。 根据查办的案件,该负责人分析指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存在三大特点:一是地区分布不平衡。2011年,全国共有28个省区受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两个罪名统计),河南、辽宁、重庆、广东、浙江、四川六省市占全国受案总数的60.94%。二是共同犯罪多。各个共同犯罪人为逃避打击,往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增加了查处的难度。三是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类型多,犯罪主体涉及到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贮藏、销售和监管等人员;犯罪对象涉及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运输工具等。 高检院公诉厅负责人指出,犯罪分子受利益驱动,知法犯法,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依然猖獗。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在生产阶段难以被发现,流通环节的链条长、牵涉地域广,案件查办过程中,办案人员在取证、鉴定、认定具体罪名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难。各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办案过程中,特别要重证据、讲法治,切实将案件办成铁案。要准确适用罪名,依照刑法规定从严惩处相关犯罪分子,准确把握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律和特点,及时发现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积极负责地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有效预防和减少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发生。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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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林上乾 [温州]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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