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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捡来信用卡取钱属信用卡诈骗罪

2017年9月6日  温州刑事辩护找律师   http://www.wzxbzjls.com/
用捡来信用卡取钱属信用卡诈骗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8年5月6日公布了《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的司法解释,明确:“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上使用的行为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司法解释终结了由于司法机关对“用捡来的卡取钱”这一行为犯罪性质的认定存在不同看法,而导致同样是捡别人的信用卡取钱,却被判不同的罪名的情况。


文章来源: 温州刑事辩护找律师
律师: 林上乾 [温州]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5770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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