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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深夜监守自盗 掩耳盗铃终落法网

2018年5月25日  温州刑事辩护找律师   http://www.wzxbzjls.com/
本是负责大厦安全保卫工作的保安,却监守自盗;原本以为整个过程天衣无缝,不料却是掩耳盗铃。近日,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就刘某、朱某盗窃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刘某与朱某均供职于某保安公司,自2010年5月起被派驻石景山区某写字楼担任保安。年方16岁的刘某无法忍受单调的工作,意欲离开,遂向朱某辞行。朱某得知后,替刘某“打抱不平”,极力劝说刘某盗窃几台电脑再走否则太吃亏了,并许诺自己会换到大厅值班,为刘某进出提供方便。想到自己中途离职会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刘某答应了朱某的提议。随后,朱某想出了一个自认为绝妙的主意。朱某特意为刘某借来了一套老式的保安服,告诉刘某,只要穿上保安的衣服,即使在监控录像中被人看到,也不会认为是在偷东西,大家都会认为保安在执行正常的巡逻任务。于是,2010年5月31日凌晨,朱某与人换班到大厅职守,并电话通知刘某进入大厦盗窃。身着保安服的刘某自以为万无一失,大摇大摆的进入到大厦十五层盗窃三台笔记本电脑后离开。6月1日,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和值班人员调查,刘某、朱某原形毕露,被公安机关查获。
原本以为身着保安服就可以掩人耳目的刘某、朱某二人,自作聪明的上演了一场现实版的“掩耳盗铃”。目前,本案已提起公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文章来源: 温州刑事辩护找律师
律师: 林上乾 [温州]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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