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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性质

2017年8月23日  温州刑事辩护找律师   http://www.wzxbzjls.com/
刑事拘留的性质。1、 拘留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即拘留是一种保障性措施,而非惩罚性措施。
2、 拘留适用的紧急性、短期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的期限为24小时,可见拘留为一种紧急措施,非紧急情况不可适用,如需适用,时间要尽可能减短。但是,我国还规定了大量拘留延长的“例外情况”,然而实践中,例外已经和原则发生了替换。
3、 拘留适用要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由于拘留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刑事强制措施,其适用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审查。这也就是西方法治国家的司法令状原则。
4、 侵益性。拘留的行使,涉及到公民人身自由权和国家公权力的尖锐冲突,应由法律严格规范,避免错拘,乱拘。刑事拘留的性质。

文章来源: 温州刑事辩护找律师
律师: 林上乾 [温州]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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